生态建设科
发布时间:2014-05-19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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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生态建设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天保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等林业重点工程和各类生态建设项目;
3、承担生态调查统计与规划;
4、负责天保、公益林管护责任的落实,监督、考核基层单位和管护人员的管护工作;
5、规范管理各类生态建设档案,按时收集上报各类报表;
6、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禁种铲毒、维护林区秩序等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