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将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省直妇工字〔2015〕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根据活动时间积极寻找推荐“最美家庭”,每个党支部限推荐1户参选“最美家庭”,并将参选“最美家庭”推荐表和“最美家庭”推荐汇总表及电子版报送至局办公室,局党委将根据报送情况择优推荐参评。
特此通知
附件: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省直妇工字〔2015〕2号)
中共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员会
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机关妇委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独特作用的要求,把家庭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脚点,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发挥省直机关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省直机关妇工委决定,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旨在发动省直机关广大妇女发现、选树身边的“最美家庭”,广泛深入、生动形象地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引导广大妇女在参与实践中自觉接受思想道德教育,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时代女性精神,积极传承贤妻、慈母、孝女、善邻的中华民族家庭美德,践行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家庭道德规范,推动在全社会形成互爱、诚信、宽容、勤俭的家庭文明新风。
二、活动时间
2015年3月—12月。
1.3月—4月,集中开展寻找“和谐幸福最美家庭”活动。5·15国际家庭日期间,推选出“和谐幸福最美家庭”。
2.5月,集中开展寻找“教子有方最美家庭”活动。“六一”儿童节期间,推选出“教子有方最美家庭”。
3.6月—7月,集中开展寻找“心系国防最美家庭”活动,“八一”建军节期间,推选出“心系国防最美家庭”。
4.8月—10月,集中开展寻找“孝亲敬老最美家庭”活动,并于农历九九老人节期间,推选出“孝亲敬老最美家庭”。
5.11月—12月,举办“最美家庭”表彰活动。
三、参选条件
此次活动对参选家庭不设统一标准,只要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家庭美德、体现文明风尚、具有优良家风、事迹生动可亲、真实可信、优秀可学、传递正能量的家庭均可参加。
四、活动方式
省直各部门机关妇委会要积极发动本单位的女干部、女职工踊跃自荐、相互推荐、互评互议、共同分享,以生动活泼的方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充分展示最美家庭的时代特色,最魅女性的风采,最优儿女的形象。
五、组织推荐
省直各部门机关妇委会在开展“寻找”活动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最美家庭”,并将候选家庭上报至省直机关妇工委。
1.“和谐幸福最美家庭”上报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前。
2.“教子有方最美家庭”上报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前。
3.“心系国防最美家庭”上报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前。
4.“孝亲敬老最美家庭”上报时间为9月28日前。
六、活动要求
1.省直各部门机关妇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做好组织、宣传工作,确保活动按期推进、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调动广大妇女和家庭的参与热情,切实提高活动的覆盖面。着力把“寻找”的过程升华为从榜样中汲取力量、提升自身素质的过程,真正使广大妇女和家庭受到教育、得到精神实惠。
3.省直各部门机关妇委会要认真填写“最美家庭”推荐表(需同时提供相关内容的家庭生活照片),推荐表上必须概括200字左右的事迹摘要,具体事迹可附详细材料(字数在1200字左右)。表格一式二份,按规定的时间上报至省直机关妇工委,并同时提交表格和照片的电子版。
联系人:李 萍
电话:8288318,8928318
电子邮箱:360460447@qq.com。
附件:1.“最美家庭”推荐表
2.“最美家庭”推荐汇总表
甘肃省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