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落实甘肃省林业厅党组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落实甘肃省林业厅党组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基层各单位:
现将局党委《关于落实甘肃省林业厅党组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各阶段工作要求,按时报送整改落实报告。
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员会
关于落实甘肃省林业厅党组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根据《甘肃省林业厅党组关于落实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工作安排,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部署,结合保护区实际,对整改任务逐项落实了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靠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确保“一岗双责”要求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厅党组十二项规定,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中央、省委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以及厅党组的具体整改要求,结合保护区工作实际,坚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廉政教育和制度创新,加大正风肃纪,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为保护区管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及责任分解
(一)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
1、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还不够,两张皮的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增强班子成员的责任主体意识。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抓常抓细抓长原则,局党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中心组理论学习,按照厅党组和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细则,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表率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纪律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二是强化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建设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立项分解,制定量化考核标准和依据,下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表,与各责任人员、基层保护站层层签定责任书,将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层层抓落实,全系统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每半年召开一次班子成员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业务工作情况汇报,分管领导要适时对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查找问题,总结成绩,扎实整改。严格党风廉政责任考核,把“两个责任”考核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厅管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范畴,对廉政建设工作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对有违纪党员干部实行严格问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推荐提拔的重要依据。
责任领导:何天平
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纪委 组织人事科 基层各单位
整改时限: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认识还不到位,抓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还不够强,结合分管部门业务制定有效管用的措施还不多。
整改措施: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对系统内科级干部至少进行一次日常廉政谈话,重大传统节日前下发或转发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有关要求,提醒党员干部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作廉洁自律的表率,每半年上一次廉政党课,围绕如何落实“一岗双责”,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廉政制度。积极贯彻执行《甘肃省林业厅关于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基层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和主要业务,制定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的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三述”制度,局主要领导积极参加省厅的“三述”大会,局里召开专题会议,由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作述纪述廉述作风报告,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意识和抓好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从制度上规范行为,堵塞漏洞。三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以“双学双促”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立足关口前移,建立发现和解决问题机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和局党委的工作部署,督导检查各科室、基层各单位全面认真落实责任,每半年开展一次检查、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下发整改意见通知书、及时跟踪整改情况。
责任领导:局领导
责任部门:局纪委 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属各科室 基层各单位
整改时限: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一些基层单位负责人对主体责任的认识还不到位,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办法不多,有些措施不落实。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即省委“3783”责任体系)、厅党组实施办法、局党委实施细则,增强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二是建立和完善局领导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局领导要按照工作分工,与基层党支部负责人共同研究,全面指导分管单位建立健全党内生活8项基本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整体水平。三是全面排查各层级工作岗位廉政风险。在以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程序,全面开展各层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扎扎实实地把业务工作与两个责任结合起来,制定权力运行监管办法,加大对关键环节和部位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责任领导:局领导
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属各科室 基层各单位
整改时限: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
4、“三转”不够到位,局纪委对于如何履行监督职责研究探索不够,监督的思路还不宽,监督的方式还没有完全转过来。
整改措施:一是对“三转”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全面落实三转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把“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职能做深、做透、做扎实。二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积极争取参加省厅统一组织的集中轮训,在系统内年内至少开展一期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对不敢监督、不想监督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长期履职不够,工作不力的坚决予以调整。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围绕本系统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对选人用人、项目安排实施、资金使用管理、林业行政执法等关键领域开展立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约谈、诫勉谈话、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强履职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违纪违法线索,及时审查、分类处置,采取多种方式,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何天平
责任部门:局纪委
配合部门:组织人事科
整改时限: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5、执纪监督失之与软、失之于宽。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廉政预防提醒机制。完善抓早抓小工作机制,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廉政提醒工作,综合运用谈话、质询、函询、诫勉谈话等手段,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管,对行使权力、薄弱环节、苗头性问题、“三重一大”事项尽早提醒,并对提醒对象跟踪监督,达到关口前移、治病救人、切实关爱干部的目的;二是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围绕重大决策、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方面加强督查,在查清问题、厘清责任地的基础上,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督法》、《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坚决维护责任追究的权威和严肃性,用责任追究促进规范干部的用权行为,改变执纪监督失之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三是构建纪检监察监督长效机制。紧抓监督的关键,着力加强对重点岗位的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规范用权行为。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坚持有责必问、有责必纠;严格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制度,倒逼“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实处狠抓干部队伍作风、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责任领导:何天平
责任部门:局纪委
配合部门:局属各科室 基层各单位
整改时限: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6、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专职工作人员少,党员干部缺乏监管。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协调争取,成立专门机构,按照省厅对职工50人以上的厅直单位配备2-3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配齐专职纪检监察人员,解决当前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少的问题。二是针对个别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由分管局领导和局纪委负责同志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
责任领导:何天平
责任部门:局纪委 组织人事科
配合部门:基层各单位
整改时限: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方面
7、工作创新意识还不强,针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仍然不够到位,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保障职能作用发挥,着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着力解决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二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到“三纳入”,即纳入党委议事规则的执行过程,纳入领导班子建设的基本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健全完善干部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切实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三是规范权力运行。按照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提高效率、依法行政的要求,不断规范和持续精简工作流程,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错位、越位现象进行责任追究,规范行政行为。四是认真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健全监管机制,认真贯彻执行省厅《甘肃省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管理办法》、《甘肃省林业资金稽查管理办法》、《甘肃省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肃省涉农林业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研究制度建立完备的林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加大项目资金专项稽查、审计和检查监督力度。五是严格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对实施的各类工程项目建设,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按期上报自查结果报告,迎接省级核查和国家复查,对各类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确保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领导:各位局领导
责任部门:局纪委 办公室 计划财务科 产业开发办
配合部门:基层各单位
整改时限: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8、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党内监督作用,局纪委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全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进一步推动局属各支部履职到位。充分利用局纪委熟悉行业特点、了解部门工作、掌握干部情况的优势,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切实做好林业执法、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再监督工作。二是加强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理力度。如发现违法违纪人员,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果断处理,决不姑息。
责任领导:何天平 杨 晨
责任部门:局纪委
配合部门:组织人事科 基层各单位
整改时限: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整改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6月23月至7月20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抓好整改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针对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抓好动员部署,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全面整改阶段(2015年7月21日至10月31日):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各责任科室单位结合实际对存在问题逐条梳理,逐项列出清单,建立工作台帐,责任明确到人,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逐项对帐销号,确保完成整改任务,取得整改实效。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责任科室单位要认真查找在教育、制度、监督方面存在的漏洞,兴一反三,结合实际制定有效管用的规章制度,切实发挥制度约束作用,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以长效机制的建立,巩固整改成果。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局属各科室、基层各单位的整改成效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结果经局党委审核后,形成整改落实工作专题报告上报厅党组。
四、整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改工作事关全系统各项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否达到预期成效,保护区管理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与整改工作紧密相连。局属各科室、基层各单位要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整改任务,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既要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自身工作中的不足,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