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封建旧俗 倡导文明祭祖
破除封建旧俗 倡导文明祭祖
近年来,受丧葬陋俗和封建迷信的影响,在林地内乱埋乱葬、滥占林地以及因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引发森林火灾的事件频繁发生,给森林资源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该意见指出,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党风政风民风。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无论是在火葬区还是在土葬改革区,党员、干部都应当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积极参与骨灰撒散、海葬或者深埋、不留坟头。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主动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颂读祭文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积极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带领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保护森林资源,遏制森林火灾,维护生态安全,是我们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义务。人人都应关心支持森林防火工作,坚决与危害森林资源安全作斗争,共同呵护绿色美好家园。自然保护区内的墓主亲属以及亲朋好友要认真学法、懂法、知法,树立文明、安全公德意识,突出生态、环保、低碳理念,加强宣传,破除陋习,移风易俗,文明祭奠,尤其是在“十一寒食节”、“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节日,在祭奠过程中不带火源入山入林,不焚烧纸钱香烛,不燃放烟花爆竹,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进出保护区祭奠时,必须到就近的保护站点进行登记,护林站派专人一同前往监督。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负,且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任何人进入林区严禁携带火种、吸烟、烧纸和随意用火,在林区内吸烟、用火者,将处以50元至500元的罚款;违反森林防火管理规定造成损失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移交森林公安机构进行处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4年1月29日下午,麻武乡麻武村段山庄社村民赵玉民,会同其堂弟、侄子、侄女等4人在麻武村水滩洼上坟烧纸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了林内蒿草、灌木、油松受损,过火面积约70亩,司法机关依法对赵玉民判处6个月的刑事处罚。沉痛的教训警示着我们每个人,封建陋俗害人匪浅,违规用火必遭追责。因此我们呼吁: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破除陋习、文明治丧,坚决禁止在保护区新建坟墓,原有的坟墓墓主,要积极响应保护区管理机构的号召,自觉接受管理,对坟墓应逐年迁出林区和林缘区,消除火险隐患,确保森林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