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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6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6 15:3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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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2016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厅党组《关于认真开好2016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甘林党发〔2017〕4号)精神,现将支部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各党支部2016年度组织生活会于2017年1月20日前全部召开。

二、会议主题

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重点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进行党性分析,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支部班子和党员个人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强化立规执纪,抓好整改落实,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取得好效果。

三、参加人员

支部全体党员,局领导参加所在支部或者分管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四、组织生活会基本要求和程序

聚焦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等四个方面进行党性分析,对照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风建设、担当作为、组织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六个方面查摆梳理问题。认真落实深化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整改落实等环节要求。各支部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研究制定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谋划,带好头、把好关,会上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召开前5天,各支部须将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报办公室,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支部书记个人发言提纲报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会后15天内,将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及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支部班子成员发言提纲报局办公室备案。具体程序和要求参照省厅文件精神予以落实。

附件: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开好2016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甘林党发〔2017〕4号)

 

 

 

                      中共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员会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