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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央视屏“秘境之眼”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8 16:1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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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崆保办发〔2019〕29号

 

关于央视屏“秘境之眼”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各保护站: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关于强化“秘境之眼”APP宣传工作的函及省局关于报送央视屏“秘境之眼”宣传员名单的通知,经研究确定了3名(详见附表1)同志为“秘境之眼”宣传员,为了更好的做好我局“秘境之眼”宣传工作,特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室、各保护站要将“秘境之眼”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安排,并与其他业务工作相结合,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同安排部署、一同检查考核,确保“秘境之眼”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全员参与原则

 “秘境之眼”宣传工作是以突出宣传自然保护区巡护人员的艰辛和监测工作的逸闻趣事等为主,要求每一名宣传员每2天上传一条监测巡护动态,信息量大,因此全局工作人员都有义务拍摄我局各项工作动态,尤其是基层一线护林人员。要求全局工作人员在开展野外工作时都必须拍摄短视频、图片,并将拍摄的短视频、图片或文字资料及时传送给宣传员。

三、资料上传要求

全局工作人员和确定的宣传员每天要将收集到的宣传资料进行审核把关,选出需要上传的资料,报送局社区宣传科审核后上传。

特此通知

附件:1.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秘境之眼”宣传员名单点击打开链接

           2.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秘境之眼”宣传员名单的通知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关于强化“秘境之眼”APP宣传工作的函

             

 

  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