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五一”外出及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甘崆保办发〔2020〕8号
关于切实做好“五一”外出及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保护站:
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平凉市崆峒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疫情况防控工作的公告(第7号)》,现将我局干部职工“五一”期间外出及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自我防护工作,不聚集、不扎堆,不停留在密闭空间,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地方或者场所,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习惯。
2、“五一”期间,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非必须、不远行”原则,尽量减少出行,避免省域外出行,如确需离市、离省出行的,出行前必须将出行时间、目的地、原因、交通工具、同行人员、返程时间等报告单位,实行报备制度,经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行,返崆后及时向所在科室和保护站报备健康状况。全体干部职工坚决禁止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周边区域出行。
3、全体干部职工对接触入境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新冠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以及本人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等情况要即时上报单位和所在社区,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4、严禁召集组织各类大型聚餐、宴席及娱乐活动等,不参与上述活动,强化舆论引导工作,开展多渠道宣传教育,倡导健康饮食,坚决执行全国人大和省人大有关要求,严禁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5、局机关和各保护站要严格值班值守,对外来进入单位人员实行严格管控,认真执行体温检测和登记管理制度。在岗干部职工要按照值班值守安排、资源管护、森林防火、疫情防控等工作要求,认真坚守岗位,杜绝脱岗漏岗。
6、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出行、返崆不请示、不报告、不及时报备,瞒报、漏报行程信息,以及落实防疫不力、阻碍疫情防控,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涉事人员相关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五一期间”外出报备表
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
“五一期间”外出报备表
报告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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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报告类 型 | 出差□ 出国□ 学习□ 探亲□ 旅游□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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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时限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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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事由及随同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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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往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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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人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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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负责人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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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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