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印发实施方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24-05-15 11:31 来源:新甘肃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5月14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洪文泉)近日,甘肃省结合中央要求和我省实际,印发《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坚持改革方向、生态优先和保护农民权益,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
定西市安定区植树造林成效显著。 省林草局供图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实现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的必由之路。《方案》明确了甘肃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指出甘肃将走适度规模经营的现代林业发展路径,健全更加完善的保护制度和更加规范的林权管理制度,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经营模式,不断拓宽林权价值增值途径,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质量持续提高、林区条件持续改善、发展活力持续增强、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方案》指出,甘肃将进一步实行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林地发包、调整、监督等各项权能。长期稳定承包权,充分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林地权益,支持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生产,完善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统一安排,探索林权资产量化的林票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积极培育林业规模经营主体。
甘肃将依法依规科学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围,落实公益林分级管理制度,深入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加快培育大径材林木资源,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推行全周期森林经营,通过采伐更新、抚育复壮、择伐补造等措施,加快低产低效林和成过熟林改造更新,重点支持中幼林抚育。探索“国有+集体”的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
《方案》明确,甘肃将落实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优化、简化小额人工商品林采伐的审批流程,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依法利用公益林的林下资源、林间空地、林缘林地发展林下经济产业,适度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积极落实国家关于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探索实施林业碳票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公益林(天然林)补偿收益权、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
针对改革中遇到的历史遗留问题,甘肃将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年度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全面查清全省集体林地和林木资源本底,核实确认资源变化情况并探索建立矢量数据库。加快推动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移交,纳入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管理,实现林权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