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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甘肃省林业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09 11: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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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甘肃省林业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全国百家网站

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保护站、太统林场、绿化公司:

现将《甘肃省林业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特此通知

 

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9日                        

 

 

附件:甘肃省林业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甘 肃 省 林 业 厅 文 件

 

甘林策函〔2016〕488号


甘肃省林业厅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全国百家网站

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林业(农林、生态建设管理)局,厅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七五”普法规划启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互联网信息办印发通知,组织开展第十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赛主题
      学习法律知识 培育法治信仰
      二、竞赛内容
      宪法,国家基本法律,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2016年新颁布、修订、施行的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
      三、参赛方式
      网站答题、微信答题两种方式均可参赛。
      四、竞赛时间及安排
      2016年9—10月为网站竞赛期,为期2个月。2016年9—12月为微信公众号竞赛期,每月一期,共4期。竞赛规则将于竞赛开始前在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等百家网站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竞赛办法
     (一)网站参赛。2016年9月26日8时至10月31日24时,网友可登录甘肃司法网(http://www.gssf.gov.cn/index.asp)主页面浮动窗口参加竞赛。网友填写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点击“网站参赛”,系统将自动生成一套含有10道题目的答卷。题目形式为不定项选择题。网友在线答题完毕后提交,系统将自动给出分数。答题正确率达到100%的竞赛者将获得抽奖资格。
     (二)微信参赛。2016年9—12月,网友可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或@甘肃省司法厅微信公众号链接参加每期竞赛活动。每月1—20日为答题期,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一题,答题系统自动统计网友答题次数及正确率,每月答对15题即可参加抽奖。网友答题完毕后,可将自己的成绩附带手机答题页面分享到朋友圈。
      六、奖项设置
     (一)网站竞赛结束后,从答题满分的人数中抽取优胜奖300名,奖品为50元手机话费。
     (二) 微信竞赛每月21日(节假日顺延)从答对15题以上的网友中随机抽取200名优胜奖,4个月共计800名优胜奖,奖品为50元手机话费。
     (三)根据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七、有关要求
     “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结合实际,精心安排,广泛动员,扩大我厅参加竞赛活动的覆盖面,发挥好竞赛活动在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的积极作用,把组织参加竞赛活动作为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推进省林业厅法治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为“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本次活动新媒体平台
 
                

附件
本次活动新媒体平台
 
1、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2、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3、甘肃省司法厅微信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