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甘崆保党发〔2018〕19号
关于印发《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基层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新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央、省委及省林业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部署要求,局党委研究制定《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党中央修订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彰显了新一届党中央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鲜明态度,为全党作出了示范,树立了榜样。保护区系统的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对作风建设的重大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加强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保护区系统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坚决扎牢制度“笼子”。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反对特权,带头抓好落实,为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情况于每年12月上旬前报局办公室。
特此通知
中共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
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局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新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结合保护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制定调研计划。每年度围绕保护区重点工作确定调研主题,依据调研主题制定年度调研方案或计划,明确调研目标和要求,严密组织开展调研,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影响保护区建设管理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到矛盾突出、困难较多的地方调研解决问题,局领导带头安排足够的时间每年到基层保护站和部门调研,局办公室在安排调研时间和路线时应统筹协调,根据调研需求确定调研组,避免短期内各调研组在一条线路或一个单位集中调研。
2.突出调研实效。大力提倡调研时不下通知、不打招呼、不事先联系衔接的做法,在调研时间、路线安排上力求灵活主动不采取固定模式,体现调研工作的自主性,调研方式上采取蹲点调研、随机调研、明察暗访、跟踪督查等多种形式,力求全面准确、深入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真实资料。调研中既要听取工作汇报,更要到一线多走、多看,切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倾听基层干部职工所求所盼,详细了解林区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调研结束后要及时向局党委递交调研报告,提出有针对性且便于操作的对策建议,局党委要对调研反映上来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努力解决问题。
3.严格轻车简从。局主要领导考察调研,陪同的有关科室保护站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其他局领导开展调研,陪同的有关科室保护站负责同志不超过1人。坚决杜绝层层陪同或无关人员陪同调研,无直接工作关系的人员一律不到调研现场。严格控制调研车辆,调研用车由办公室统筹安排。不得私自调动车辆,在调研人数不超过4人的情况下,只安排一辆业务用车,调研人数超过4人的根据具体情况酌定保障车辆。
4.简化接待工作。开展调研期间一律不搞迎送,不安排宴请,不安排住房,调研人员确需用餐的,可安排在各基层单位职工食堂用餐,不上高档菜肴,不提供烟、酒。调研人员要按规定缴纳食宿费,不得超标准报销交通费和食宿费。
二、精简会议活动
5.压缩会议数量。加强各类会议的统筹管理,严格执行会议计划申报制度,每年11月底上报下年度会议计划,没有纳入年度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予召开。坚持精简、务实、节俭、高效办会,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严格执行关于清理和规范评比、表彰、庆典、研讨论坛活动的各项规定,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举办,局领导一般不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以上会议活动,如要参加,需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6.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局党委组织召开的全局性会议要依据会议性质和内容确定参会范围,从严限定会议规模,从严控制会期,从严控制参会人员。召开的全局性会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不安排食宿,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严禁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单位及人员参会。
7.提高会议质量。积极改进会风,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简化会议形式,精简会议议程,提高会议效率,注重会议实效。坚持开短会讲短话、讲有用的话,开有效率有针对性的会,力戒空话、套话,提倡作提纲挈领、言简意赅的讲话。
8.严控会议经费。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会议经费预算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会场布置一切从简,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不得超预算、无预算安排会议活动。会议期间一律不搞宴请,严禁开展与会议无关的其他活动,严禁提高会议用餐和住宿标准。
三、精简文件简报
9.减少文件简报。严控发文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会议已经作出部署的,不再发文部署;同一事项不得重复发文;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直接协调的事项,不再发文办理;能以函件进行工作安排、业务联系的,不发正式文件;不层层转发文件或其他部门文件。一家单位发文能解决问题的,原则上不联合行文。严格落实简报备案审核制度,未经审核备案的简报一律不得印发。
10.规范报文程序。严格执行公文流转办理程序,局领导不直接受理基层保护站和有关单位报送的公文,报至局的公文一律由局办公室按程序运转,坚决杜绝文件倒流和多头报文现象。向局报送的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报送请示文件时严格落实一事一请要求,避免一文多请。各保护站向局和上级单位报告请示重要事项,须经同意或授权,不得擅自行文。除局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各保护站不得直接向局领导报文。
11.提升发文质量。大力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文件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求文字简练、篇幅简短、内容充实、管用有效。以局名义印发的意见一般不超过4000字,通知和报省林业厅的报告一般不超过3000字。要加强文件简报的审核把关,严格规范格式要素,切实做到优质高效。加快无纸化办公建设进度,不涉密的文件简报能通过网络报送的,一律从网络报送,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上流转办理,全面减少纸质文件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12.严格文稿发表。局领导代表局党委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署名文章等必须报局党委批准。除局党委统一安排和批准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不担任书刊、影视片和其他音像制品的主编、编委顾问等职务或头衔。
四、规范出访活动
13.合理安排出访。围绕保护区管理中心工作确需出访的,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安排出访,并提前制定科学合理出访计划。出访人员必须有明确的工作任务,一律不安排无明确工作任务的出访活动,已退休人员不再安排因公出访。
14.严控人员时间。参加省林业厅组织的出访团组,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确定出访人员和人数。出访时间由出访团组确定,出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出访时间。
15.严守纪律规定。严格遵守出访纪律,因公出访乘坐交通工具和食宿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不得携带配偶和子女同行,严格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经费预算年度间原则上只减少不增加,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出国(境)活动。个人接受国(境)外授予的学位、勋章、荣誉称号及奖金等须事先履行报批程序。出访人员离开或抵达时均不安排专人机场迎送。
五、改进新闻报道
16.精简会议活动新闻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遵守新闻传播规律,优化会议活动报道内容和结构,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和时长。局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活动消息稿不超过1500字,其他局领导参加的会议活动消息稿不超过1000字。突出全局性重大会议、重大事件和民生热点类新闻的报道,一般性工作会议和活动在局门户网站作简短报道,不作广播电视和刊物报道。
17.规范考察调研新闻报道。局领导考察调研新闻报道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体现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局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不专门安排随行报道人员,由陪同工作人员提供新闻稿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报道。局主要领导考察调研消息稿一般不超过1000字,其他局领导考察调研消息稿不超过500字。对局领导指导重大抢险救灾、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专项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报道。
18.规范新媒体报道。加强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管理,报道局领导活动时要坚持从严从简原则,严控数量、字数、时长和推送频率。要主动适应新媒体网络环境,注重报道的趣味性和实用性,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19.严格遵守宣传报道规定。局领导必须遵守中央、省上和省林业厅有关宣传报道的规定,不得在局门户网、小报小刊、新媒体甚至境外媒体等刊发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个人活动报道。局领导参加其他文艺活动等一律不作报道。局领导作出工作批示等一般不作报道。
六、厉行勤俭节约
20.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管理规定。局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使用办公用房。办公用房不得超过规定的使用面积标准,不得进行豪华装修,不得配置高档办公用品、高端设备和豪华家具。工作人员办理退休或离职手续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腾退办公用房。
21.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配置管理,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公务用车。严格公车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22.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按《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原则上公事活动自行用餐,确需公务接待用餐的,实行公函接待和用餐审批,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公务接待场所原则上定点安排在太统林场职工食堂,不去私人会所或高档接待场所。严禁超标准接待,用餐供应家常菜,不上高档菜肴,不提供香烟,不上酒,严禁食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
23.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养成守德、守纪、守法的家庭风气。不得违反规定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或获取其他额外利益。一般不操办除婚丧以外的其他喜庆事宜,不得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礼品。
七、加强督促检查
24.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决同“四风”问题作斗争,着力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反对特权,带头开展调研,带头联系群众,带头贯彻执行中央、省上和省林业厅的各项规定。
25.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各科室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本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逐步形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效机制。
26.严格检查通报。各单位每年要对本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于每年12月上旬将自查情况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会同有关科室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局党委汇报。局纪委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本《实施办法》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实。局组织人事科要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年度考核内容,严格监督考核。局领导班子及成员要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深入查摆、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
27.本实施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28.本实施办法自2018年4月10日起施行。